读蒋方舟的某个关于文学的讲座,在提到作家要对自己诚实时,她提到了这本名叫Boyhood的书。她说作者诚实地面对了自己,没有为自己嘲笑妈妈骑自行车的行为辩护。

我觉得她提到的这个片段挺有趣,于是把书找来看。

我对作者并不熟,读完之后查了下才知道他是2003年的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拿到书时我想,这本书不厚,又是我最喜欢的自传体式,我应该很快会读完吧?

事实正相反,我读了头几章之后就很难读下去,但我属于看了头强按头也要把一本书读完的人,这两天终于读完了。

本书讲的是一个Afrikaner小男孩在南非的成长经历,在叙述上并没有特别明显的主线,截取的生活片段有小男孩的家庭生活,他和他父母的关系,尤其是他和母亲的关系;他在学校的生活,学校里不同族群的小孩所受到的对待;他在一个祖辈留下来的农场上的生活以及他对农场的爱;这三个主要的生活场景里夹杂了无数的小的片段:他对二战史的痴迷和对苏军的崇拜;他觉醒的性意识;他对板球的喜爱等等。

这本书的词句很流畅,句子本身并不难懂,但每一章的前后情节并太连贯,更像是主人公的生活片段随机截取了之后拼凑起来的。外加我对南非的社会和历史不了解,里面涉及到种族的部分我可能没有读太懂。另外,因为这本书是从小男孩的视角写的,有些方面我可能因为性别也没太能体会,比如他写他无意间看到父亲的生殖器,我忘记了他有没有具体写这个感受,但不管是事件本身还是感受,我一个女性可能都比较难体会。

我最想读懂但却没太懂的地方是小男孩和他父母的关系。主人公小男孩十分爱妈妈,妈妈也十分偏爱他,他知道他妈妈可以为了他做一切事情,他妈妈在他不想去上学假装生病的时候会给老师打电话请假,在他把弟弟的手指弄断了一截时都没有丝毫的责备。但他一方面很爱他妈妈,一方面又努力地想要甩开对妈妈的爱,这就是我没有太懂的地方。在前面蒋方舟提到的那个片段里,他和他爸爸一起嘲讽努力想要学会骑自行车的妈妈,如果他那么爱妈妈,为什么和爸爸一起嘲讽妈妈?这究竟是一种什么心态?尤其是后面他提到他其实很讨厌爸爸,内心对他爸爸充满鄙视,但在嘲讽妈妈的时候,他却加入了爸爸,我实在没能理解这里的心态。

他和他爸爸的关系就简单明了多了,说白了就是讨厌和鄙视。不过在一开始我并没有太明白他为什么讨厌父亲,他爸爸参加过二战,战后归来做了一个律师。到小说最后我可能才明白了一点他为什么讨厌父亲。在他的叙述里,父亲在停做律师多年后终于在他们搬去开普敦后又开了自己的律师办公室,然而好景不长,很快他父亲就经常借钱被别人,或是常常买酒给别人以讨好别人获得认可,最后发展到了动用了客户信托里的钱,律师办公室最终关门,他爸还欠了一屁股债,终日把自己关在房间里灌酒,睡觉,在房间里吃喝拉撒,妻儿都不想跟他讲话,主人公小男孩有次听到房间没有什么动静了,甚至希望自己的爸爸最好已经自杀了,然而他并没有自杀,看了他一眼又转身睡去。小男孩讨厌的应该是父亲骨子里的软弱,需要用钱收买别人获得认可,最后把自己的人生弄砸了也没有什么勇气站起来。

总之这本书读完后我没有那种“啊原来是这样”的通透,而是有一堆疑问。我想主人公自己对自己的经历肯定也有一堆疑问。下次我去读读南非的历史,也许能明白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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